2月6日零时起,珠港口岸不再实施出入境预约机制******
中新网2月3日 据“珠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3日,珠海市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通告,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通关措施。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
通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正常往来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调整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珠港口岸不再实施出入境预约机制。
二、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自珠海前往香港人员,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境。自香港进入珠海人员,如7天内无境外(不含港澳)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境外(不含港澳)旅居史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告。
珠海市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3年2月3日
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