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王朝更迭时,前朝货币都去哪儿了?******
提及中国古代货币,人们脑海里不禁浮现出经典的“圆形方孔铜钱”模样。若是定睛一看,环绕着方形孔洞赫然有四个大字——“开元通宝”,再配上铜币上的点点斑驳,来自一千三百余年前的古朴与厚重感扑面而来,仿佛唐代物产琳琅满目、商客络绎不绝的景象都由这一枚小小的钱币所见证。
然而,开元通宝只能在唐朝使用吗?
今人的印象里,货币只是一个时代的符号,随着政权的更迭,这个王朝创造的货币也便逐渐埋入深窖,或是进入古玩收藏家的柜阁,不复流通。就好比在当下,谁也不会在市场上掏出一枚民国银元去买东西。
事实上,这枚唐钱也有可能流通于明代市场。晚明人姜绍书在笔记中写道:“余幼时见开元钱与万历钱参用,轮廓圆整,书写端庄,间发青绿砾斑,古雅可玩,背有指甲痕,相传为杨妃以爪拂蜡模,形如新月。”(《韵石斋笔谈》)依照此人的描述,开元钱居然能在明朝正常使用。
这样看来,古代货币的生命力似乎比创造它的政权顽强许多。那么同理,鼎鼎有名的汉五铢会不会也曾畅行于唐人的生活之中?那些印有年号的“通宝”在改元换代之后命运又如何?古代朝代更迭时,前朝的货币都去哪儿了?
五铢钱,凭实力流通七百余年
中国古代的货币,长期是一种“金钱本位”,即较大数额的交易使用黄金,较小数额则使用铜钱。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铜钱往往更多地用作流通手段,也无疑更为重要。
以铜铸造钱币,在春秋战国时期才广泛流行起来。这一时期,列国形形色色的铜铸币,被学者归纳为四个体系,即布币、刀币、圜钱(也称环钱)和蚁鼻钱。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他废除了六国那些奇形怪状的货币,秦国圆形方孔的“半两钱”成为全国通用标准。币制的统一,既是政治军事统一的结果,也是经济文化交往融合的诉求。
其实,秦国的货币也吸收了六国货币的一些特征,铢、两成为货币单位,圆形方孔成为货币的基本形制,并非始于秦始皇,是整个战国社会发展的结果。当秦半两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标准,更多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而非新的开始。
秦二世而亡,西汉虽在一定程度上延续着秦制,“半两”之实已然不复:中国古代铜钱的名称,一开始是以重量命名,譬如秦的“半两”、汉的“五铢”。后来,这种名称渐渐和重量分离。秦半两原重半两,吕后二年(前186)就减为八铢,文帝五年(前175)减为四铢。按照“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汉书·律历志》)的标准来换算,这“半两”铜钱足足缩水了三分之二,掂量着手中铜币的重量,自然很难再将之与“半两”之名对应起来了。
西汉八铢半两钱。来源/中国钱币博物馆
而且,由于“秦钱重难用”,汉初允许民间私铸铜钱,那些坐拥铜矿的宠臣、诸侯也凭此机会一夜暴富。(《史记·平准书》)
譬如,文帝时期有个管船的小吏名叫邓通,和文帝关系很好,甚至在文帝病时,为他吸吮痈包。当邓通被人断言“当贫饿死”,文帝看不下去了,寻思自己怎么可能让邓通贫困致死呢?便大手一挥,将蜀郡严道的铜山赐给了他。邓通籍此私铸铜钱,“邓通钱”遍布全国,而他的财产也因此超越王侯。(《史记·佞幸列传》)后来七国之乱的头子吴国,也是“即山铸钱”狠狠地发了一笔。
这种民间铸币滥行,使得市场上的货币轻重不一,物价膨胀,诈伪肆意,管理十分困难: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汉书·食货志》)
对于统一的汉王朝来说,既有的货币制度显然已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元鼎四年(前113),桑弘羊提出币制改革,为汉武帝所采纳。禁止郡国和民间铸钱,各地私铸的钱币需销毁,由朝廷授权上林三官铸造新的钱币——“五铢钱”。在此次之后,五铢钱得到大规模使用,一直到唐代以后才退出流通的舞台。
海昏侯墓中出土的大量五铢钱,多达300余万枚、重达10余吨。来源/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
尽管这漫长的七百余年中,五铢钱曾遭受过新莽“禁五铢、行新钱”的挑战,却依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地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铸五铢的例子也很多,而历朝铸造的五铢钱,在市场上也有混用的情况。蜀汉政权曾经发行过“直百五铢”,这种五铢的重量不过是蜀五铢的三倍,作价则是百倍,这就使得蜀汉政权能够以等量的铜换取以往三、四十倍的物资和铸币,果然,数月之间,蜀汉府库迅速充盈起来,为诸葛亮北伐等一系列对外作战奠定了财政基础。当然,这种抬高货币的价值而掠夺民财的做法,长此以往造就的经济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萧梁时期,梁武帝铸梁五铢,又铸造没有外郭的另一种钱币,称为“女钱”,并且多次颁布诏书,要求全国只能适用这两种新铸造的钱。然而,效果并不理想,民间流通依然以旧钱为主,“百姓或私以古钱交易”,当时市场上流通的钱币,有“直百五铢、五铢、女钱、太平百钱、定平一百,五铢稚钱、五铢对文”等,有不少都是前朝铸造的五铢钱种类。(《隋书·食货志》)此外,南北朝时期还出现了一些以年号命名的五铢,如“太和五铢”“永安五铢”等等。
不同时期、不同版式的五铢钱,自左上至右下分别为:西汉五铢、鸡目五铢、剪边五铢蜒环五铢、东汉五铢(背四出)、蜀汉直百五铢、北魏永安五铢、北齐常平五铢、南朝梁五铢(公式女钱)、隋五铢。来源/罗文华《中国钱币的故事》
田立坤代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