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统筹抓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作者:徐颖(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制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报告还要求“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自我革命是革命者的初衷,是中国共产党优秀的品格。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改革、发展、完善。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多个方面,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迈上新的台阶,我们必须统筹抓好如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使命,都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的具体表现。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前提条件,是办好中国一切事情的根本要求。从具体方面来讲,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必须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党的领导的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确保党的自我革命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不偏,政治原则不改,政治道路不变,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进一步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为目标。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党的决策协调作用,突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确保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就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党员干部主体责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关键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自我革命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四,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党的综合执政能力;要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党自我革命的创造性;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确保党内政治生态得到可持续净化。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精华,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我们党一向十分重视理论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长久之策,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一个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面临的环境之复杂、任务之繁重、挑战之激烈、矛盾之突出前所未有,我党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将我党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明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现实、重要性、紧迫性,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解决好“三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努力使自己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三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学思用贯通,就是要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来思考问题,用先进的思想和理念来指导实践。坚持知信行统一,首先必须知,知就是学习、了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只有知才能信;通过了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建的信任感,并用以指导实践,这就是行。主要目标就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而崇高的信仰,锤炼党性的摇篮,指导实践的总方针,推动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
四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不断促进两者相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党员干部必须懂得党的自我革命在党的历史中的重要性,同时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我们党一向重视从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吸收精华,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的干部是党的火车头,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关键因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这为新时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制定了标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任之一,需要我们党走泥泞、涉险滩,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正视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向自我开刀,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所有这些,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支撑和担当,否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就难以实现。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突出政治标准。这是我们党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首先要看政治上是否合格,主要看政治上是否清醒,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等,这也是选拔干部的前提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是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来选拔任用人才,将好干部的标准用在实处落在实处。
其次,坚持选人用人的导向标准。首先必须要有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按照事业为上的标准选贤任能,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任用干部,要按照高素质专业化的标准来要求干部,在把好政治关的前提下,把好廉洁关,业务关等。
再次,综合施策关心培养锻炼干部。既要加强对干部的严管,坚持全面管理常态化,全面监督常态化,又要增进对干部的厚爱,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要关心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的干部,激励广大干部积极担当作为;要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重视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要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工作等;干部要注重实践锻炼,要在实践中磨炼意志,要在实践中提高专业素养,培养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增长综合本事和才干,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和能力。
最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干部要正确对待政绩,组织要客观评价政绩;要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要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我们要从根本上认识“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的重要性,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党的组织体系是根据党章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是一个严密的体系,具有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和组织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保证。我党严密的组织体系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供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第一,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使命。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具有法定的效力,各级党组织要将各领域群众组织好,要齐心协力、上下贯通、通力合作,不折不扣完成任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又是党组织直接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党中央的一切决策部署都必须通过基层来推进实现,所以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要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行动力、战斗力,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将党建活动建立在乡村振兴的各个环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三,不断加强完善党建工作。要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重在质量提升,事业单位重在整体推进;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公司治理与党建工作的结合,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加强党的领导;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企业等要加强党建工作,各种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也不能放松;“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要注重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要加强和改进对党员教育管理。
第四,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制度。既要保障党员干部充分行使党内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又要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党风就是指党的作风,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一贯表现。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必须强调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党的自我革命的行为必须得到群众的支持,党的自我革命的成果必须得到群众广泛的赞同;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自我革命就是一个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是一个否定与自我否定的过程;必须有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自我革命要有谦虚谨慎的胸怀,要有艰苦奋斗的品格;必须有民主集中制的作风,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进行。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的规范体系的必然要求。
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崇高品质、道德情操、精神风貌,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党建党、管党、治党重要法宝,必须大力弘扬。
要锲而不舍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项规定是我党转变作风的总动员令,既抓思想引领又抓行为规范,既明确纪律规矩又严格执纪问责,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由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重点在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键在持续纠治“四风”,坚决破除各种特权。
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要重点研究作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党纪党规的问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品行上涵养浩然正气,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向重视从严管党治党,以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向腐败行为开刀,从实施八项规定到扎紧制度的笼子,促进了党的建设从转变作风到党内监督的完善,从“打虎”“拍蝇”“猎狐”无禁区到查处各种大案要案,使中国共产党在刮骨疗毒中解决了一系列腐败问题,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持续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勇于攻坚克难,驰而不息反对腐败,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一是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腐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根源于人类社会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就会生根开花结果,腐败就会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反腐败斗争不会有一刻的停息,必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二是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腐败与我党的性质宗旨从根本上是严重对立的,对党的生命力具有严重的侵蚀性,对党的战斗力具有严重的腐蚀性,对党的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一方面必须有力遏制增量,保持永远吹着冲锋号的态势,确保腐败行为只减不增;另一方面要有效清除存量,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加大反腐力度,确保彻查存量腐败只增不减。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领导干部作为代言人、代理人的腐败,各种政商勾结的腐败。
三是加强重要领域和重点对象反腐。腐败与权力关系密切,权力超过一定的范围就是腐败,权力缺乏监督就会导致腐败,现实生活中有些重要领域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导致腐败的地方,所以我们要“深化整治权力集、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坚决查处各种利用影响力进行谋私贪腐的行为,行贿与受贿具有同样的危害性,必须一同查处,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危害大、隐蔽性强,要重点惩治。
四是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腐败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反对腐败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当务之急重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目标是绝不让一个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党的二十大提倡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有利于为国际反腐败事业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我们要深刻理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与其他几个方面重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前提条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能确保自我革命的正确方向;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自我革命提供人才支撑;党组织为自我革命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以严的基调强调正风肃纪是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是必然追求,这七个方面紧密联系相互支持,一体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迈上新台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