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大换防”频现 万科、旭辉等房企启动开年新一轮架构调整******
2023年新年伊始,地产行业迎来首波房企高管“换防”小高峰,包括万科、旭辉、融创、龙湖等房企多名区域高管发生职位变动。
新京报记者也注意到,开年的首轮高管变动也与新一年房企战略调整密切相关,尤其是房企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区域的合并或升级都有可能带来新的高管层面的变动,这也意味着2023年新的“战役”已经打响。
万科、旭辉等多家房企“区首”发生变化
从2022年12月至今,短短一个月期间,万科先后对上海区域、南方区域进行了人事换防。
2022年12月16日,万科调整上海区域高管任命。其中,万科开发经营本部CEO张海不再兼任上海区域区首,全身心投入集团开发业务的整体提升工作;原上海区域副总经理、业绩第一的杭州公司总经理吴镝升任上海区域区首。
继上海区域后,万科南方区域也开始人事换防。1月9日,原东莞万科总经理周嵘出任深圳万科总经理,南方区域副总经理李东接任东莞万科总经理一职。
从这两次区域高管的任命来看,万科均是从“听得见战火”的一线提拔将领,吴镝和周嵘在过往经历中都有出色的业绩表现,这也体现了万科在2023年依旧强营销、打硬仗的思路。
进入新年,旭辉营销中心总经理闫强和华北区域总裁董毅双双跳槽,据市场消息,闫强将加盟龙湖担任龙湖苏州事业部总经理,而董毅将加入越秀集团担任华北区域副总裁,但目前龙湖和越秀尚未发布官方人事任命公告。
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融创华北区域的人事换防。根据华北区域管理需要,融创总部任命易绪兵为集团副总裁,兼任华北区域总裁,不再担任北京区域总裁助理兼石家庄公司城市总经理职位。同时,集团执行总裁迟迅不再兼任华北区域总裁,调任融创总部,另有任用。
此外,在新年伊始,随着“新帅”陈序平的上任,老将邵明晓“功成身退”,已计划退休,于1月10日辞任龙湖集团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这也意味着龙湖进一步完成了新旧管理层的更迭。
人事换防背后:新一轮区域架构调整开启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开年的高管变动多为区域层面的“一把手”,这也反映出房企在新年伊始正在进行新一轮架构调整,随着区域的裂变、合并带来了人事上的变动。
关于华北区域总裁董毅的离职,旭辉集团向新京报回复称:“董毅华北区域集团总裁职务的调整已经发文,交接期到这个月月底。华北区域与西北区域合并,原西北区域总经理周长亮将担任新的华北区域的总经理。”
回顾董毅调任华北区域总裁时正值华北区域的成立,即2020年1月,旭辉整合原北京事业部、天津事业部成立华北区域,而此次华北区域和西北区域的合并也意味着华北区域不再作为单独的营销区域。从旭辉华北区域的单列到合并,也可以反映出该区域地位的变化,同时,也从侧面看出旭辉华北区域的业绩实现并非一帆风顺,天津、石家庄等地随着市场转冷业绩也面临下滑。
同样启动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的还有融创集团,主要包括成立地产经营中心、资本与融资中心以及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三大中心平台,由此达到“瘦身”增效和敏捷管理的目标,还同时包括部分区域的变更以及区域人员的下沉和精简。
而在新年直接宣布优化组织架构的还有绿城中国,其将浙西区域集团、浙东区域公司、杭州亚运村项目公司合并,成立浙江区域集团,按区域集团类别管理,负责浙江省、福建省的投资拓展与项目管理。随着浙江区域公司的合并,其内部人事任命也发生调整。据悉,原浙西区域集团董事长迟峰,任新浙江区域集团联席董事长、总经理;原浙东区域公司董事长吴恒,任新浙江区域集团联席董事长。
同样完成区域调整的还有招商蛇口,其对全国范围内的8大区域中的4大区域进行了调整,涉及华东区域、江南区域、华南和深圳区域,包括南通、无锡、长沙、惠州等多个城市公司的新设和合并,也势必将带来人事层面的新变动。
目前房企组织架构的调整多聚焦在收缩,主要体现在区域的合并管理。对此,地产分析师严跃进认为,房企组织调整也反映市场环境的变化,2022年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2023年市场预期仍需时间修复;目前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大”并不合适,收敛聚焦也是为了应对后续潜在的风险。
上海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上海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中小学设立相关专兼职教师岗位
本报讯(记者任朝霞)日前,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市、区、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部门协同联动成效显著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有效加强。
根据《意见》,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一指导下,市、区、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职责。上海市教委协调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各区教育局成立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按照本区学生规模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及协调职能。有条件的区,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职监察员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处理或者指导处理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学生权益、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事件。各中小学设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专兼职教师岗位,负责本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日常工作。规模较大或多校区的学校,或有条件的其他学校,到“十四五”末,要成立学生保护委员会,整合欺凌防治、纪律处分、教育惩戒等组织、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学生权益保护及相关制度建设。
《意见》强调,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纳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业务培训范畴,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范畴,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范畴,普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基本理念和基础知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