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更多国际大港在中国涌现 助力“中国制造”出海远行******
更多国际大港在中国涌现
傍晚时分,宁波舟山港灯火通明,巨轮停靠岸边,汽笛声阵阵,正在进行集装箱卸载作业。岸上,智能集卡装载着各色集装箱在巨大的桥吊下往返穿梭。
近期,全国多地港口陆续公布2022年成绩单: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连续14年世界第一,上海洋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3年世界第一,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0年位居世界前4,青岛港集装箱量跃居世界第5……
吞吐量增长背后,是各个港口转型发展步伐的加快。作为外贸货物进出口集散地,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型国际大港正在助力外贸稳健前行。
多个港口实现“开门红”
——上海洋山港、宁波舟山港、深圳港、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位居全球前五,延续2022年的好成绩
1月10日上午,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3740米的岸线前,2艘20万吨级的集装箱巨轮“地中海佐伊”和“美莉马士基”在拖轮的协助下缓缓靠泊。后续它们将合计完成超1万个集装箱的装卸作业。当天,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1个泊位同时作业船舶数达10艘,排满了整个码头岸线。
今年以来,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平均每日集装箱吞吐量达3.3万标准箱。近年,宁波舟山港年集装箱吞吐量实现了连续增长。2022年,宁波舟山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3335万标准箱,同比增长7.31%,居全球第三。自2018年以来,宁波舟山港年集装箱吞吐量一直保持着全国第二、全球第三的排名;同时,年货物吞吐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
往北300多公里的上海洋山港也是一派繁忙。两节期间,港区集中力量昼夜奋战,装卸了多艘轮船。
洋山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上海港集装箱的吞吐量贡献率超50%。2022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730万标准箱大关,连续13年蝉联全球第一。此前,上港集团2022年9月8日和11日昼夜集装箱吞吐量连续突破16万和17万标准箱大关,创下170173标准箱的昼夜集装箱吞吐量新纪录,并接连刷新单工班集装箱吞吐量、单船集装箱作业量、单码头昼夜集装箱吞吐量等多项纪录。
进入新年,全国多个港口实现“开门红”,延续了2022年的亮眼成绩——
山东港口东营港开年以来完成货物吞吐量170万吨,稳中有升。春节期间各码头企业将正常运营,保证货物运输畅通。2022年东营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324万吨,连续3年完成6000万吨以上,持续增长。2022年,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跃居世界第五,日照港、烟台港集装箱吞吐量也分别实现了5亿吨和4亿吨的历史性跨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港集装箱累计吞吐量达到3003.56万标箱,同比增长4.39%,首次突破3000万标箱大关,创历史新高。这是继上海、新加坡、宁波舟山港后,全球第四个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000万标箱的港口,标志着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0年位居全球前四。
2022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与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发布《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报告(2022)》显示,中国港口凭借领先的吞吐量规模、集约高效的岸线利用水平、辐射全球的航线网络等优势占据了世界一流港口的较多席位。其中,上海港处于世界一流港口领先水平,宁波舟山港、深圳港、青岛港、香港港位于世界一流港口前列。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院长费维军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出现不同程度拥堵,港口作为全球物流枢纽的地位更加凸显。相比之下,中国港口始终保持高效运转,展现出强大服务韧性,为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科技助力港口转型升级
——自动化、智慧化、绿色化成为港口建设新趋势,推动港口生产降本增效提质
上海洋山深水港区四期自动化码头,红白相间的巨型桥吊林立,26台桥吊、121台轨道吊运转自如,139台无人驾驶的自动导引车来回穿梭……偌大的码头几乎“空无一人”。
洋山四期是全球单体规模最大也是综合智能化程度最高的码头之一。与传统码头相比,自动化码头效率提高了30%。开港运行近5年来,洋山“无人码头”规模不断扩大,作业能级显著提升,昼夜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6万标准箱。智慧高效、绿色低碳的洋山港正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全球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在集装箱量屡攀新高的同时,中国港口在智能化、绿色化方面不断迈出新步伐,让科技与港口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港口生产降本增效提质。
走进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繁忙的码头生产景象在眼前展现。在“港口智慧大脑”的统一调度下,各生产作业环节紧密相扣,远控桥吊、远控龙门吊、智能集卡作业衔接有条不紊。
“过去,我得坐在20多米高的龙门吊上,拼眼力、凭手感把集装箱精准地吊上集卡车;现在只要‘躲’在数公里开外的室内就能操控吊机,告别了风吹日晒的作业环境。”陆永杰在梅山港区工作了9年,他是港口智慧化的受益者之一。随着大型设备逐步远程化、智能化作业,各类前沿技术的上线应用以及对人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目前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自动化率已超五成,整条作业链的运作效率提升了15%以上。
腾讯智慧交通副总裁李学朝向本报记者介绍:“以前,每个集装箱进出码头时需要检查变形、残损等一系列问题。但集装箱体积大、盲区多,而市面上的验箱系统利用普通成像技术很难检测出细微形变,需要大量人工进行核验,导致闸口经常排长队,制约了码头吞吐量。”腾讯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打造了“智能闸口”,借助优图实验室的高精度识别技术,可以全天候、自动识别箱体状况,残损识别准确率超过95%。过闸速度从180秒缩减到60秒以内,节省了人力,也减少了漏检。
除了自动化、智慧化,绿色低碳也是近年来港口建设重点。
船舶排放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领域之一,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可有效减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是最有效的减排方式。宁波舟山港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11月20日,集团自主投建的高压岸电系统首次为集团自有集装箱船舶接电。截至目前,集团已建成高压岸电25套、低压岸电243套,沿海五类专业码头岸电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宁波舟山港域所辖集装箱码头和干散货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同时,集团大力推动岸电使用,宁波舟山港域自有港作船舶全部使用岸电,拖轮年用电量近140万千瓦时,减少碳排放量超900吨。
助力“中国制造”出海远行
——港口海关推出助企举措,保障供港物资运输,为稳外贸提供有力支撑
去年以来,外部需求增加,为中国外贸保持稳定提供了支撑。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2.07万亿元,同比增长7.7%。
然而,受多重因素影响,全年航运价格波动频繁,海运效率降低,中国外贸企业出口面临不小挑战。
为助企纾困,多地港口、海关推出一系列降本增效举措,畅通海运物流。
在浙江义乌铁路口岸海关大厅“海铁联运”班列服务窗口,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义乌海铁联运平台负责人张凡通过“第六港区联网平台”,不到10分钟就在线办理了一票海铁联运转关业务。海关通过这一平台对从义乌港出发、经宁波舟山港出口的货物进行自动匹配放行,并将货物放行信息实时传输至宁波舟山港生产作业系统,方便企业办理预放行、预配载等口岸港务手续,享受出口货物“转关如转港”的便利。
在深圳,海关联合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引导码头公司、船公司加强运力组织,推广“云堆存、云提柜”模式,提高集装箱周转效率。2022年,深圳港增开国际班轮航线4条,累计国际班轮航线达295条。
目前,投资10亿元的东营港10万吨级集装箱项目已开工,投资12亿元的10万吨级通用泊位立项已完成。项目建成后可打通海铁联运大通道,通过黄大铁路、德大铁路、东营港疏港铁路完成西煤南运、进口非金属矿石和金属矿石西运,大大提升港口吞吐量。
中国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在海外大受欢迎。旺盛的出口需求考验着物流供应链的支撑能力。依托齐全的配套设施及良好的增值服务,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梅西滚装码头主动与国内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和外贸船公司建立合作关系。“2022年,码头共计完成39艘次的外贸滚装船舶作业,外贸作业量超8万辆,同比大幅增加。”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冬说。
港阔水深,船来货往,多个东方大港作为全球贸易的关键支点,助力外贸腾飞。
不少外贸企业主表示,今年以来,外贸出口势头强劲,海外需求旺盛为海运市场带来强力支撑,货运代理量呈现明显增长。
徐佩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